全面推進“十個全覆蓋”,強化源頭治腐制度
日期:2011-05-10
實施“十個全覆蓋”,是湖北省推進源頭治腐工作采取的重大舉措。湖北省以預防腐敗體制機制和制度系統創新,形成源頭治腐工作整體推進態勢,鑄就制度反腐利劍,力斬腐敗的根源,推動反腐倡廉建設深入開展。
2010年5月,中央紀委領導同志在湖北視察時指出,湖北的“十個全覆蓋”很有創造、很有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是一個務實工程。推廣開來的工作難度很大,但意義很深遠。防范腐敗、服務發展,是“十個全覆蓋”的根本目的。“十個全覆蓋”緊緊圍繞制權、管錢、用人等重點環節,從十個方面明確提出源頭治腐的工作標準和具體要求,其核心就是防止和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好的環境。
湖北省反腐敗抓源頭工作起步很早、亮點很多,但如何加快整體推進的步伐,一直是湖北省各級領導思考的問題。
"我們調研發現,如果工作的系統性不夠,單方面推進某一項工作,往往會事倍功半。"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先耀一語中的。
思路決定出路。經過縝密調研論證,2010年1月,湖北省委書記羅清泉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明確提出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是努力從十個方面實現全覆蓋。
3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2010年推進“十個全覆蓋”深化治本抓源頭工作安排及責任分工意見》,明確提出“十個全覆蓋”,即財政資金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全覆蓋,腐敗風險排查預警化解全覆蓋,省市縣三級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全覆蓋,省市縣三級國庫集中收付全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行政服務網絡全覆蓋,黨務政務廠務村務公開全覆蓋,省市縣三級“五統一”招標投標綜合監管全覆蓋,農村“三資”清理及監管代理全覆蓋,廉潔教育的“六進”全覆蓋,縣鄉村紀檢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全覆蓋。
黃先耀指出,按照“三步走”的總體構想,第一步力爭年內在全省范圍基本實現全覆蓋,第二步到2012年規范率達到100%,第三步再經過一段時間努力,建成完善的源頭預防腐敗體系;根本要求是立足實際、注重實效,以源頭治腐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系統推進,通過十個方面工作共同作用,形成整體大于部分之和的綜合效應;根本保障是深化改革、不斷創新,以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反腐敗的深層次問題。
為確保“十個全覆蓋”各項工作穩步實施,湖北省相繼出臺《推進“十個全覆蓋”工作考核評估標準》和《考核評估細則》,實施標準化建設和百分制量化考核及季度通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