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領導干部法治宣傳教育,6月20日下午,新城土地中心立城公司組織開展了主題為“企業高管法律思維及風險防范”的黨委中心組專題學習,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參加了學習。
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魏東律師作為本次講座的主講人,通過《公司法》和真實案列詳細講解了企業高管的定義、企業高管的法律責任及法律風險、企業高管的法律思維以及在履職中如何規避、預防法律風險。魏律師講到企業高管的定義時,對企業高管在訴訟中的形式認定及實質認定做出詳細講解,提出勞動者是否被實質認定為企業高管的關鍵在于其是否參與到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講到企業高管的法律責任及法律風險時,從民事風險、刑事風險、行政風險三個方面分別做出闡述;講到企業高管的法律思維時,提出了遵從合法性優于客觀性、程序性優于實體公正、形式合理性優于實體合理性等法律思維規則,其中特別強調《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建議企業高管一定要界定好各決策層的權利和義務,做到勤勉盡責和忠實義務,這樣才能有效規避、預防企業在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最后,黨委書記李敏作總結發言,他認為這次專題學習對于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管理企業、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有積極促進作用,要求班子成員加強對《公司法》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履行對公司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規避預防法律風險,加強依法治企建設。
(新城土地中心 供稿)